GB/T3512-2001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熱空氣加速老化和耐熱試驗
3 原理
試樣在高溫和大氣壓力下的空氣中老化后測定其性能,并與未老化試樣的性能作比較。
與使用權有關的物理性能應用來判定老化程度,介在沒有這些性能的確切鑒定的情況下,建議測定拉伸強度、定伸應力、拉斷伸長率和硬度。
3.1 熱空氣加速老化
在本試驗方法中,氧氣濃度很低,即使氧化作用很快,氧氣也無法充分擴散到橡膠內部以保持一致的氧化作用。因此,在標準試驗方法中規定的厚度的樣品適合于本試驗方法使用時,本老化試驗方法對老化性能差的橡膠可能得出錯誤的結果。
3.2 耐熱試驗
在本試驗方法中,試樣經受與使用時間相同溫度和規定時間后,測定適當的性能,并與未老化試樣的性能作比較。
4 試驗裝置
橡膠試樣采用熱空氣老化箱進行試驗,老化箱應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強制空氣循環裝置,空氣流速0.5m/s~1.5m/s,試樣的zui小表面積正對氣流以避免干擾空氣流速;
b)老化箱的尺寸大小應滿足樣品的總體積不超過老化箱有效容積的10%,懸掛試樣的間距至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08-28批準 2002-05-01實施
為10㎜,試樣與老化箱壁至少相距50㎜;
C)必須有溫度控制裝置,保證試樣的溫度保持在規定的試驗溫度的公差范圍內;
d)加熱室內有測溫裝置記錄實際加熱溫度;
e)在加熱室結構中不得使用鋼或銅合金;
f)老化箱的空氣置換次數為每小時三到十次;
g)空氣進入老化箱前應加熱到老化箱規定的試驗溫度的公差范圍內。
5 試樣
5.1 試樣制備應符合GB/T 9865.1的規定。
5.2 熱空氣加速老化和耐熱試驗使用按GB/T 2941的規定進行狀態調節后的試樣,不使用完整的制品或試片。
5.3 老化后的試樣不能進行機械、化學或熱處理。
5.4 測定老化前和老化后的試樣數量通常采用五個,介不應少于三個。
5.5 只有尺寸規格相同的試樣才能作比較。
在加熱前測量試樣尺寸,只要有可能應在才能化后作標記,標記不能在試樣的任何臨界表面內使用,并且不能損傷試樣或加熱時被分解。
為了防止硫磺、抗氧劑、過氧化物或增塑劑的遷移,避免在同一老化箱內同時加熱不同類型的橡膠試樣。建議只有下列類型的材料可一起加熱:
a)相同類型的聚合物;
b)含有同類型的促進劑或硫磺和促進劑的比率近似相同的硫化橡膠;
c)含有同類型抗氧劑的橡膠;
d)含有同類型同份量增塑劑的橡膠。
6 硫化與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
應符合GB/T 2941的規定。
7 試驗條件
7.1 概述
試驗中試樣獲得給定老化程度所需要的時間取決于試樣的橡膠的類型。
所用的試驗周期應使試樣的老化不致降低到妨礙試樣物理性能的zui終測定。
在使用高溫老化導致的降解機理與在使用濕度時發生的降解機理有差別時,此試驗結果無效。
7.2 熱空氣加速老化
試驗溫度按GB/T 2941的規定選擇或由有關人員之間商定;老化時間可選為24、48、72、96、168h或168h的倍數。
7.3 耐熱試驗
試驗溫度按GB/T 2941的規定或由有關人員之間商定;試驗溫度應能代表試樣的使用溫度;老化時間可選為24、48、72、96、168h或168h的倍數。
8 程序
8.1 將老化箱調至試驗溫度,把試樣顯自由狀態懸掛在老化臬中進行試驗。
8.2 試樣放入老化箱即開始計算老化時間,到達規定時間時,取出試樣。
8.3 取出的試樣按GB/T 2941的規定進行環境調節16h~144h。
8.4 有關性能的測定按相應測試標準的規定進行。
9 結果表示
9.1 性能變化率按公式(1)計算:
x1—x0
P= x0 ×100 …………(1)
式中:P—性能變化率,%;
x1—試樣老化后的性能測定值;
x0—試樣老化前的性能測定值。
9.2 硬度變化按公式(2)計算:
H= X1—X0 。。。。。。。。。。。。。。。(2)
式中:H—硬度變化
x1—試樣老化后的硬度測定值;
x0—試樣老化前的硬度測定值。